第2题试题答案:
1试题解析:当期销售额(不含增值税)=791÷(1+13%)=700(万元)
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700×13%=91(万元)当期应缴纳增值税额=91-60=31(万元)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额=31×7%=2.17(万元)应缴纳教育费附加额=31×3%=0.93(万元)考点: ☆☆☆☆考点23:增值税;
增值税是对从事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从事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取得的增值额为课税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我国以纳税人年销售额的大小为依据将增值税纳税人划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这两类纳税人在税款缴纳方法、适用税率以及管理方法上都有所不同,对一般纳税人实行纳税抵扣法(或发票扣税法),对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便易行的计税征收管理方法。这里仅对作为一般纳税人的出版社缴纳增值税的情况作些介绍。国家规定,出版社的出版物销售收入都要缴纳增值税,一般适用17%的税率,但图书(挂历除外)、期刊的销售收入采用13%的低税率。对符合规定条件的部分出版物,国家还在计征增值税时实行征收后再退还的办法。
出版社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数额不能直接按销售收入计算,而是采用抵扣法计算。出版社取得应税收入时,首先要计算出应税收入的全部增值税款(增值税销项税额)。其次,将为外购材料或半成品以及委托加工等支付费用时所购进的增值税款(增值税进项税额),与增值税销项税额进行抵扣。第三,计算抵扣后的销项税额:如果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该差额即为纳税单位实际应缴纳的税款;如果销项税额小于进项税额,则当期不必再缴纳税款,多余的进项税差额还可以留待以后各期抵扣。
具体计算某月须缴纳的增值税款时,要考虑以下几个项目:
1.当期含税销售额。这是指该期间出版社销售出版物所获得的总收入。由于增值税具有“价外税”的特点,销售时向购买方收取的价款中已经包含了国家应获取的增值税款和出版单位应取得的收入,所以这部分销售额中实际上已经包含增值税税款在内。
2.当期不含税销售额。这是指将当期含税销售额中所包含的增值税税款分离出去后所剩下的出版社应获取的销售收入部分。它是计算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的依据。
3.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这是指按照当期不含税销售额和规定的增值税率计算的增值税额。
4.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这是指出版社购进货物或者接受应税劳务时所负担(即购进)的增值税额。如同消费者为购买出版物所支付的价款中已经包含了增值税税款一样,出版社在为购买某些货物(如纸张、装帧材料等)或接受应税劳务(如书刊的印刷、装订,货物托运等)而支付费用的同时,也购进了增值税(即税负转嫁),故凭相应的进项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销项税额。
5.当期累计进项增值税额。这是指当期增值税进项税额与此前未抵扣完而剩余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之和。譬如,某出版社在3月份购进的增值税额为8万元,而此前还有3.5万元增值税进项税额未抵扣完,当期累计进项增值税额便为11.5万元。
6.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这是指该期间实际应该缴纳的增值税税款,即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扣除当期累计进项增值税额后的差额。将当期含税销售额中所含有的增值税款分离出去,便可得出当期不含税销售额,其计算公式为:得出当期不含税销售额后,就可利用以下公式计算: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当期不含税销售额×增值税率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当期累计进项增值税额
例如,某出版社2003年10月份图书销售实洋(即含税销售额)为169.5万元,当月累计进项增值税额共12万元,则:当期增值税销项税额=150×13%=19.5(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19.5-12=7.5(万元)
☆☆☆考点26:附加税费;
出版社在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同时,还必须缴纳相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差别比例税率,其中纳税人所在地是城市市区的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3%。这两种附加税费均以当期实际缴纳的增值税额、营业税额作为税基计征,计算公式均为:应纳税额=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或营业税税额)×税率
例如,某出版社2003年10月份的当期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75000元,该社适用的城市维护建设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率为 3%,那么其该月需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分别为:城市维护建设税额=75000×7%=5250(元)教育费附加额=75000×3%=2250(元)
若该出版社本月还因有其他业务收入而须缴纳营业税,则须再以营业税额作为基数按上列类似方式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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